捷佳伟创: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新股上会公告1311
2017-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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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03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3708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3月18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3月18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0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无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被代理人股东之前述证件。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之前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 2017年3月18日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愈康



电话:0755-81449633



传真:0755-81449990



电子邮箱:wangyukang@chinasc.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横坪公路89号涌鑫工



业厂区4号厂房



邮政编码:518115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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