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泰丰智能资讯
2022-12-27 2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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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7

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

和信综字(2022)第 000518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9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
01087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作为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或“申报会计师”)
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1. 关于成长性、技术能力及创业板定位

申报材料显示:

(1)受下游工业装备、工业装备、行走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海洋等领域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的影响,发行人所在液压行业持续增长。发行人主要产品为二通插装阀、电液集成控制系统和其他液压元件,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上升速度均较快。发行人是液压行业市场细分领域中的龙头企业。

(2)发行人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类产品,且属于《中国制造 2025》中“核心基础零部件”。同时,发行人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3)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 1,609.07 万元、1,588.27 万元、
1,945.03 万元、376.2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5.04%、4.58%、3.75%、2.64%。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81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5.00%。发行人拥有专
利 11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7 项),5 项域名,6 项境内商标,1 项境外商标。发
行人多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曾在液压机械、机床设备生产类企业任职。


(4)发行人投资组建了具有先进工艺和加工技术的柔性生产线系统,拥有多台高端数控机床和装备。

(5)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曾获工信部等主体颁发的多个奖项。发行人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起草了数个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请发行人:

(1)以量化数据补充说明,发行人所在细分市场的规模,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份额情况,发行人称自己为“液压行业市场细分领域中的龙头企业”是否准确;发行人所属行业的技术路线分类情况、发行人产品是否属于主流技术路线,发行人产品使用的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结合报告期内下游应用市场变化,所在行业变动趋势,同行业可比企业主营业务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市场份额情况,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较快的合理性,与行业发展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国制造 2025》相关内容,
及“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核心基础零部件”具体定义、标准、先进性要求,对比发行人相关产品的功能、关键参数情况,说明发行人称其产品符合上述定义是否准确,是否具有权威认证;结合“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具体定义,说明发行人称其属于该产业是否准确,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品是否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范围。

(3)结合发行人历史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背景及来源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企业研发费用及占比、研发人员及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与行业一般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情况是否足以支持发行人的研发创新业务,与发行人收入、利润增长情况是否匹配。

(4)说明发行人各技术资产是否均为自主研发,是否存在来源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曾任职单位职务成果,上述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曾任职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

(5)补充说明发行人柔性生产线系统开发背景,主要技术来源及涉及知识产权独立完整性,与一般生产线相比具有的技术优势;列表说明发行人拥有的
多台世界高端数控机床和装备的基本情况,来源及交易背景,涉及产品及收入比重,功能及先进性,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6)说明发行人获工信部等主体颁发的多个奖项涉及的相关产品情况及收入比重,发行人参与起草的数个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主要内容,目前效力情况及对行业的影响。

(7)结合上述内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 以量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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