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一期)
兴嘉生物资讯
2023-10-11 09: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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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 11 期)



(辅导期: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二〇二三年十月)



关于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 11 期)



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汤玮(保荐代表人)、黄健(保荐代表人)、张寅博、欧阳志旺、朱翔、姜丰。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招商证券主要通过组织自学、现场

答疑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本期辅导工作未按照辅导计划开展主要由于辅导对象预计申报时间发生变化。辅导对象与中介机构经审慎讨论,并结合审核形势、辅导核查工作准备情况等,将预计申报材料时间向后调整,具体申报时间待定。本期招商证券及辅导对象按照新的申报安排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会计师”)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持续对发行人进行上市辅导,并开展了业务真实性核查、完善公司内控等方面的辅导工作。具体如下:

1、业务真实性核查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及会计师讨论了业务真实性核查的方案,拟定了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了实地(或视频)访谈的方案,同时执行公司银行流水、穿行测试等核查程序。



2、完善公司内控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针对发行人现行业务经营和内控执行情况,结合 IPO

视角下的企业内控、相关案例分析等,对辅导对象完善公司内控提出了相关建议。

3、规范运作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全面注册制最新规定进一步要求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各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销售、研发系统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会计师及律师按照辅导计划配合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机构通过与辅导对象的积极沟通以及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按照首发上市相关要求逐步落实股东穿透核查及银行流水核查等相关工作。在辅导对象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目前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知识的完善:作为拟上市公司,公司需要持续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通过组织自学等方式,督促和协助辅导对象进一步熟悉和掌握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公司已经建立起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加强内控制度与信息化建设的结合提高内部控制管理的执行效率。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及主要辅导内容见表 1:



表 1:下一阶段辅导人员及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辅导期 人员 主要辅导内容



第 12 期(2023 年 10 月 1 汤玮、黄健、张寅博、欧 进一步对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市场法

日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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