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5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辅导工作总结材料
辅导机构
二〇一九年四月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总结材料目录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2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4 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4-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4-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5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机构相关承诺
5-1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5-2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5-3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5-4 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5-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出具的承诺
关于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辅导工作
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临三维”或“公司”)签订了《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受聘担任先临三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2019年2月,先临三维在贵局申请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辅导备案工作。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金公司已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辅导协议》的约定以及辅导工作小组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了对先临三维的上市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辅导计划的目标要求,现将本次辅导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辅导时间
2019年2月27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期间,中金公司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先临三维开展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人员的组成情况
根据中金公司与先临三维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金公司派出张磊、李扬、何彦昕、何喜桥、钟亦阳(下称“辅导工作小组”)五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张磊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先临三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张磊、李扬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所有辅
导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此外,在中金公司的组织协调下,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册”)及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专业人士也共同参与了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先临三维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接受辅导人员 备注
李诚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李涛 董事、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
赵晓波 董事、技术总监
项永旺 董事
徐晓刚 独立董事
陈荣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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