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Pharmaron Beijing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 1 幢八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6,56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低于 10%。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5,629.3575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康龙化成 (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
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
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康龙控股、天津龙泰、北京多泰、龙泰鼎盛、龙泰汇盛、龙泰汇
信、龙泰众盛、龙泰众信、信中康成、信中龙成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
定。
发行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经理) Boliang Lou,董事、首席运营官(副经
理)楼小强,董事、执行副总裁(副经理)郑北,首席科学官(副经理) Hua Yang,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Gilbert Shing Chung Li,监事会主席 Kexin Yang,监事
张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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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