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3]21001520479 号
关于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华兴专字[2023]210015204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2 年 9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94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康盛生物”、“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问题 2 关于行业政策。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21 年下半年,发行人在无锡地区的销售收入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
“带量采购”中标导致的产品销量增加。无锡地区的“带量采购”由经销商江苏仁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中标。
(2)“两票制”实施前后,公司在部分区域的经销商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动,主要原因系配送企业需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请发行人说明:
(1)“带量采购”过程中的投标人如何确定,在无锡地区进行投标的情况,由发行人作为投标人和由经销商作为投标人在产品销售、定价、配送等方面的差异,经销商作为投标人是否符合行业一般惯例。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在“带量采购”地区和非“带量采购”地区产品的收入和各自占比情况,二者在产品单价、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的差异情况;结合发行人的市场地位、产品竞争力、目前参与竞标的情况及竞标结果等,量化分析在“带量采购”政策影响下,发行人是否可能出现产品单价下降、优势地区未能中标导致销量下滑等情形,并具体说明“带量采购”政策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3)报告期各期,在实施“两票制”和非“两票制”的地区发行人实现收入和各自占比情况,二者在产品单价、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的差异情况;“两票制”的实施是否会导致发行人更换现有经销商、经销商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定价模式变化等情况,如是,请充分分析说明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带量采购”过程中的投标人如何确定,在无锡地区进行投标的情况,由发行人作为投标人和由经销商作为投标人在产品销售、定价、配送等方面的差异,经销商作为投标人是否符合行业一般惯例。
在“带量采购”过程中,公司作为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厂家,通常作为投标
人进行投标。公司作为投标人,按照具体的招标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相应的产品资质信息等材料。招标方根据投标人的相关信息,按照招投标规则对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产品质量层次、产品市占率、技术先进程度、品牌认可程度、安全性、服务能力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投标人产品报价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是否中标。若公司拟通过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在招投标环节也需提供配送企业的相关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由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情形。无锡地区的“带量采购”由公司作为投标人中标,江苏仁厚作为配送商(阳光招采平台披露)负责配送,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已修改了相关表述。
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在“带量采购”地区和非“带量采购”地区产品的收入和各自占比情况,二者在产品单价、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的差异情况;结合发行人的市场地位、产品竞争力、目前参与竞标的情况及竞标结果等,量化分析在“带量采购”政策影响下,发行人是否可能出现产品单价下降、优势地区未能中标导致销量下滑等情形,并具体说明“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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