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旦张江资讯
2019-10-10 17: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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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Fudan-Zhangjiang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海波

注册资本 9,23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6 年 11 月 1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0 年 11 月 8 日

联系方式 021-58953355

研究、开发生物与医药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
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生产中间体,医疗器械、药品(小容
量注射剂(抗肿瘤药)、散剂、原料药、体外诊断试剂),销
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II 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的批发及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
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复旦张江”)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创新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公司的光动力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并拥有先进的纳米技术、基因工程技术和口服固体制剂技术等,现有药品主要覆盖皮肤性病治疗和抗肿瘤治疗领域。公司以探索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足,并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方案和药物为核心定位,务求成为生物医药业界的创新者和领先者。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药物的创新研究开发,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所得。在多年的经营实践中,公司逐渐形成了成熟的科技研发创新体系、生产制造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和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为基于光动力技术平台的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商品名:艾拉)和注射用海姆泊芬(商品名:复美达),以及基于纳米技术平台的抗肿瘤药物长循环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商品名:里葆多)。

(一)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艾拉®)

艾拉是世界首个用于尖锐湿疣治疗的光动力药物,上市多年来逐渐成为临床首选药物之一。

盐酸氨酮戊酸(ALA)是一种体内线粒体电子传递体合成过程的前体物,本身不具有光敏性。正常情况下,ALA 合成并转化为原卟啉 IX 的代谢处于严格动态调控中。外源性 ALA 进入体内后,可被增……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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