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2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问题 3
招股书披露,2002 年发行人香港创业板上市,2013 年香港创业板转主板。
请发行人说明本次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与发行人在联交所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向 H 股投资者披露的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与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相比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补充说明 H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H 股交投活跃情况。发行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是否因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原因,曾受到过联交所的监管措施和监管处理。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说明本次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与发行人在联交所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适用的信息披露准则与香港联交所的信息披露准则在关联(连)人范围、信息披露格式以及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上述准则差异未导致信息披露的重大差异。发行人收购泰州复旦张江少数股权事项属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连)交易,但不属于境内相关信息披露准则下的关联(连)交易;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关联(连)交易与发行人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关联(连)交易不存在其他差异。
(二)向 H 股投资者披露的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与按《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的财务报表相比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与在联交所公告的 2016 年至 2018 年年报财务报
表及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向 H 股投资者披露的财务报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本次申报文件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无差异,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差异
净资产 101,227.78 101,227.78 -
净利润 8,298.18 8,298.18 -
2018 年度
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差异
净资产 99,328.44 99,328.44 -
净利润 12,976.56 12,976.56 -
2017 年度
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差异
净资产 89,248.12 89,248.12 -
净利润 6,015.89 6,015.89 -
2016 年度
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差异
净资产 87,305.33 87,305.33 -
净利润 13,000.83 13,000.83 -
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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