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楼)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3-1-3-1
声 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
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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