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6-0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000063.SZ)
2006年公司治理评级报告
本次评级结果:AA+级
本次评级得分:8.9分
要素 得分 权重 综合
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权利 9.0 40% 3.6
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 9.0 40% 3.6
信息披露与审计 8.5 20% 1.7
合计 100% 8.9
历史评级
2006 2007 2008
评级结果 AA+
评级得分 8.9
分析师
刘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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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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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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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日期
2006年6月
评级结论:
鹏元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的治理评级为AA+级。该级别反映了中兴通讯公司治理程序和实际运作“优秀”。 中兴通讯由于同时在深圳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需要同时根据国内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完善其公司治理水平,因此在董事会运作方面要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提出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方面亦优于国内大部分上市公司。总体上,中兴通讯在治理的各主要方面几乎不存在问题,但由于控股股东以上层面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影响公司治理稳定的因素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中兴通讯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中兴通讯近几年来发展迅速,盈利能力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A股市值稳定增长,给股东提供了良好的回报。中兴通讯关联交易合理,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中兴通讯董事会构成合理,职责明确,运作良好,专业委员会能发挥较大作用。控股股东在董事会所占的席位数符合其持股比例。中兴通讯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会结构中管理层所占比例的下限,这可以充分发挥经理层的作用。控股股东、管理层、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结构中的比例相对比较均衡,有助于提高董事会的效率。中兴通讯经理层的任免已经采用市场化机制,经理层的年度薪金与其绩效挂钩。但中兴通讯尚未采用长期激励机制。
中兴通讯在信息披露的所有重大方面是符合监督部门的要求的。由于需要同时按照香港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开披露信息,中兴通讯信息披露的质量要高于国内其它上市公司。惟在披露股权结构方面,中兴通讯虽达到相关法规要求,但对控股股东以上层面的股东信息披露不足,而这方面的信息对投资者理解判断各种利益相当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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