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十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司公告
2019-12-12 21: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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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12

债券简称:
16 方正 01
16 方正 02
17 方正 01
18 方正 02
18 方正 05
18 方正 09
18 方正 12
18 方正 14
19 方正 D1
债券代码:
135240
135292
150024
150110
150428
143735
143675
150857
151605
债券简称:
16 方正 08
18 方正 01
18 方正 03
18 方正 07
18 方正 10
18 方正 13
19 方正 02
19 方正 D2
债券代码:
135670
150109
150262
150497
150598
143847
151221
151699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十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书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
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
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
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方正集团所持方正证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方正证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19 年 12 月 6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甘肃省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甘 01 财保 182 号民事裁定书,对方正集团所持
方正证券 848,640,994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孽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
现金红利)进行了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12 月 6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对方正集团所持方正证券 260,968,858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孽息(指派发的
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了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
冻结之日起计算。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冻结股
份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冻结股份
是否为限
售股
冻结
起始日
冻结
到期日
冻结
申请人
冻结原因
北 大 方 正
集 团 有 限
公司
是 848,640,
994 股 37.15% 10.31% 否 2019 12 月 6年 日
2022 年
12 月 5

甘肃省兰
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2
北 大 方 正
集 团 有 限
公司
是 260,968,
858 股 11.42% 3.17% 否
转为正
式冻结
之日
自转为
正式冻
结之日
起三年
甘肃省兰
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截至公告披露日,方正集团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数为 2,284,609,852 股,占
方正证券总股本的比例 27.75%;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 1,175,00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
份数为 1,109,609,852 股。
二、 方正集团所持中国高科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中国高科”)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19 年 12 月 6 日, 中国高科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甘肃省兰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方正集团所持有的部分中国高科
股份 30,482,984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被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冻结股份是
否为限售股
冻结
起始日
冻结
到期日
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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