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第十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司公告
2019-11-29 12: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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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28

债券简称:
16 方正 01
16 方正 02
16 方正 07
17 方正 01
18 方正 02
18 方正 05
18 方正 09
18 方正 12
18 方正 14
19 方正 D1
债券代码:
135240
135292
135669
150024
150110
150428
143735
143675
150857
151605
债券简称:
16 方正 05
16 方正 06
16 方正 08
18 方正 01
18 方正 03
18 方正 07
18 方正 10
18 方正 13
19 方正 02
19 方正 D2
债券代码:
135539
135668
135670
150109
150262
150497
150598
143847
151221
151699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十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书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
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
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
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本期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方正证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发布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方正证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方正证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
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方正证券、北大方正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共
计 862 件,其中 249 件案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
已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或裁定,其余上诉案件仍在湖南高院二审审理过程中。
详见方正证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 二) 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1.前期已公告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
2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 方正证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1258 件(注:前期公告案件中有 1 件为重复送达案件),长沙中院已对其中
862 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近日, 方正证券新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 267 件《民事判决书》、 118 件《民
事调解书》及 11 件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书》,合计 396 件案件的法
律文书。 方正证券等被告须承担的具体责任情况如下:
( 1)根据 267 件《民事判决书》, 方正证券、方正集团等需按 15%的责
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合计 1,024.56 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上述
267 件案件判决均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 2)根据 118 件《民事调解书》, 方正证券、方正集团等需向原告承担
赔偿责任合计 615.16 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上述调解书经双方
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将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相关责任。
( 3) 11 件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方正证
券、方正集团等被告未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目前,前期方正证券已公告涉及的 1258 件案件,长沙中院均已作出
处理。湖南高院已对部分上诉案件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部分案件仍在上诉处
理过程中。
2.本次新增 52 件案件情况
除前述已公告案件外,近日方正证券新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 52 件原告投
资者起诉案件,原告要求方正证券、方正集团等被告承担责任的金额合计为
964.90 万元。目前上述案件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综上,截至目前,方正证券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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