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19能源01资讯
2019-06-17 14:37:3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6-17

1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9层)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牵头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签署日期: 2019 年 6 月 17 日

2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15 亿元(含 11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825 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首期发行, 发行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含 30 亿元)。

2、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

债券评级为 AAA。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

权益)为 293.78 亿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39.62 亿

元( 2016年、2017年及 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

定。

3、本期债券无担保。

4、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为 5 年期。 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

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30%-4.3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

价区间为 3.70%-4.70%。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 T-1 日)

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

资者关注。

3

6、 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 债项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

回购安排, 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

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 “ 三、网下发行”中 “ (六)

配售”。

8、 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

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

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