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0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6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原油证券投
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89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
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公募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投资于原油ETF,
原油基金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
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
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
的风险,包括基金业绩严重受原油商品价格单一因素的影响的风险、业绩比较基准无法完全
反映原油现货价格走势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业绩比较
基准名称的风险、投资于基金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
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创新风险、关于引入境外托管人的相关风险等;
(2)境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金融模型风险、信用风险等;(3)流动性风险;(4)运作风险,
主要包括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法律及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
逆回购风险等;(5)其他风险,包括不可抗力风险、第三方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基金中基
金,力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相当,理论上其具有与业绩比较基准相类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原油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国内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行业周
期性波动风险是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之一,历史上原油价格波幅较大,波动周期较长,预期收
益可能长期超过或低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因此本基金是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较
高的基金品种。本基金为境外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
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8年12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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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境外基金中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相当。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
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
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
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股权、固定收益、信用、商品指
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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