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基金资讯
2017-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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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04

银华中证中票 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7年11月4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5



四、清算情况 7



五、备查文件 9



重要提示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2年10月1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358号文准予注册,自2012年12月13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7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7月11日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自2017年7月18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7月18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50A(161821)银华50C(161822)



基金主代码 1618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



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票50指数*9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中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2年10月1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2[1358]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2月7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388,525,071.87份



(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2012年12月13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本基



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7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从2017年7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清算期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



2017年7月27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清算财务报表系本基金因基金财产清算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公告清算报告之目的而编制。基于此目的,本清算财务报表系在清算基础上,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厘定的如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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