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5
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进行费率
调整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腾安基金自2018年7月25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见下表):
序号 产品代码 基金名称
1 481009 工银沪深300指数
2 485111 工银双利债券A
3 486002 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QDII)
4 002379 工银香港中小盘人民币
5 481008 工银大盘蓝筹混合
6 481001 工银核心价值混合A
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同时,腾安基金将对所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认)购费进行调整。
一、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腾安基金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二、费率调整
1、费率调整内容
自2018年7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的交易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腾安基金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调整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腾安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遵循以上费率调整内容。
2、费率调整期限
以腾安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3、费率调整提示
(1)本次费率调整仅适用于本公司在腾安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费率调整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有关费率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按照腾安基金的规定执行。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郑骏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65864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
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联系人:宋倩芳
电话:010-66583199
传真:010-665831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址: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