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1
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7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7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在募集期
内,投资人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外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以及其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
3、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本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已持有的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不能用于本基金的认购。
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直告
销系统(trade.99fund.com)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场内认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5、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代码,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5、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
民币。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式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6、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人民币,发起资金的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
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7、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告
1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
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且须为1元的整倍数。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场外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场内提交的认购申报,在当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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