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7
南方基金关于调整货币基金实时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5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电子直销平台实时赎回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变动内容
自2018年7月1日起,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南方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南方日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南方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实时赎回业务,单个投资者单个自然日对单只基金实时赎回上限调整为10,000.00份,其中,单只基金不同份额视为同一只基金,其他业务规则不变。
自2018年6月29日起,暂停机构投资者实时赎回业务。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nffund.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实时赎回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实时赎回总额接近、等于或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实时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如因投资者支付账户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系统故障、系统升级,或投资者支付账户已销户、卡号变更、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或本公司合作的划款银行系统暂停服务,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或网络、通讯故障等情形导致垫付款项无法按期向投资者划付造成T 0实时赎回失败的,除因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实时赎回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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