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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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 2018-01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4 月 16 日
●债券付息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
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发行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开始支付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平顶山天
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3 平煤债
3、债券代码: 122249
4、发行总额:人民币 4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 10 年期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07%,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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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3 年 4 月 17
日,计息期限为 201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4 月 16 日。
8、付息日: 2014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10、兑付日:2023 年 4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资信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
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7、回购交易安排:经上交所同意,本次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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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公告》( 2013-006 号),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07%。每手“ 13 平煤
债” 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0.7 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4 月 16 日
2、债券付息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4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3
平煤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 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
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
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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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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