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能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公告
2017-04-14 20:34: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14

债券代码: 124223 债券简称: 13 微矿集团债

123007 11 微矿集团债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能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1年 1月 7日发行 7亿元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

11 微矿集团债,债券代码: 1180005;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11 微矿集团债,证券代码: 123007), 当前余额 5.4 亿元, 票

面利率 8.99%,债券期限 10 年期。含回售及调整票面利率条款。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发行 8.5 亿元企业债券(银行

间市场债券简称: 13 微矿集团债,债券代码: 1380115;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13 微矿集团债,证券代码: 124223), 当

前余额 8.5 亿元, 票面利率 6.15%,债券期限 7 年期。 本期债券

采用提前偿还方式,自第五年即 2018 年起至第七年即 2020 年,

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30%、 30%和 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因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可能

无法按时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敬请

投资者保持密切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合规性风险,本公司

承诺不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由于无法按

时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对投资者所造成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