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4
债券代码: 124223 债券简称: 13 微矿集团债
123007 11 微矿集团债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能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1年 1月 7日发行 7亿元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
11 微矿集团债,债券代码: 1180005;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11 微矿集团债,证券代码: 123007), 当前余额 5.4 亿元, 票
面利率 8.99%,债券期限 10 年期。含回售及调整票面利率条款。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发行 8.5 亿元企业债券(银行
间市场债券简称: 13 微矿集团债,债券代码: 1380115;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13 微矿集团债,证券代码: 124223), 当
前余额 8.5 亿元, 票面利率 6.15%,债券期限 7 年期。 本期债券
采用提前偿还方式,自第五年即 2018 年起至第七年即 2020 年,
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30%、 30%和 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因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可能
无法按时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敬请
投资者保持密切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合规性风险,本公司
承诺不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由于无法按
时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对投资者所造成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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