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12-14 07: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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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4

中信建投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 三 年 十二 月
中信建投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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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中信建投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23〕1399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运作方式为:
契约型开放式、最短持有期为一年的单笔锁定持续运作。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
投资者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及转
换转出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
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
确认日(含)(对于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一年后对应日(不含)(如该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期间。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届满后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则顺延至不可抗力
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基金募集期:本基金将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通过销售
机构公开发售。
5、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直销、深圳市新兰德证
中信建投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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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
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
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网站公示的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相
关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首次认购
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
中心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9、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
募集期利息),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
法定募集期限。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8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
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
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
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
中信建投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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