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博迈中国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5-13 08: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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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3

路博迈中国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提示

1、路博迈中国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基金服务。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仅接受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为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有权拒绝属于非中国税收居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签字人或控制人,下同)的认购/申购或以任何方式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目前仅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公募基金产品。由于并非所有美国纳税人都适合购买非美国注册的产品,除下文所述的特定情形外,本基金将不直接或间接地向美国纳税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签字人或控制人,下同)销售或由美国纳税人持有。本条所称的“美国纳税人”包括但不限于:出生地为美国的人士、美国国籍人士、美国护照持有人士、美国永久居民、满足实际居住测试(SubstantialPresence Test)或选择作为美国纳税人进行纳税的人士以及拥有由美国政府签发身份证明文件的其他人士、美国境内设立的(或者根据美国法律或者美国境内任何法域的法律设立的)实体或组织(含其海外分支机构)、由美国纳税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或受益的账户、美国境内的任何其他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当前居住地址、邮寄地址或代收邮件地址在美国境内、预留和使用归属地为美国的电话号码)等。

本基金有权拒绝非中国税收居民、美国纳税人或不符合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资质条件的投资者(以下合称“非适格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或以任何
方式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为此,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拒绝非适格投资者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且有权拒绝任何非适格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或采取强制赎回、注销基金账户等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遭受(或可能遭受)的损失。

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向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效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前述信息资料发生变更的,投资者应在 30 天内告知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有效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属于上述“美国纳税人”的投资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投资于本基金。基金投资者及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其认购/申购,或者其他任何获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承诺其完全知悉上述要求,并声明其并非美国纳税人。投资者如果在持有本基金期间成为美国纳税人,必须立即赎回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若基金管理人知悉基金份额持有人违反上述限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通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将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含其更新),合理判断投资者是否构成或可能构成非适格投资者。如经认定投资者可能为非适格投资者,则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拒绝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并有权拒绝投资者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或采取强制赎回等其他相应控制措施。如因投资者提供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及证明文件不完整、真实性或准确性存疑等原因,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无法依据现有信息资料充分认定,则有权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投资者可能构成非适格投资者,从而拒绝其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或采取强制赎回等其他相应控制措施。

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发现基金投资者构成或可能构成非适格投资者,或者基金投资者在获得基金份额后构成或可能构成非适格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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