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7
股票简称:旗滨集团 股票代码:60163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uzhou Kibing Group Co.,Ltd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本公司”、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出具的《2020年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旗滨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旗滨集团制定了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的相关规定。现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且公司当年有盈利,并且近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的,则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对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若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规模不相匹配时,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