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禁止在金交所和上期所外设黄金交易所
股友8W2553N925
2011-12-27 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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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网12月27日讯——中国人民银行(PBOC)周二(12月27日)称,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其他任何地方、机构、个人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或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或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央行在网站上刊登的新闻稿,央行此举旨在维护黄金市场秩序,并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上海金交所和上期所做好产品创新和交易系统建设,推动黄金市场对外开放。

央行指出,自2001年黄金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初步形成了现货与衍生品相结合、面向机构和个人的多层次黄金市场格局,对促进黄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受黄金交易价格上涨较快、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影响,近年来也出现了部分地方、机构自设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的现象,这些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逐步暴露。

为维护黄金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通知》提出,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妥善做好相关黄金业务善后清理工作;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央行并指出,黄金具有货币属性,是一国央行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贵金属。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黄金交易应该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规范交易场所开展。《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将投资者引导到合法黄金交易场所进行投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好产品创新和交易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开展黄金业务,建立健全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加强黄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黄金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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