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股权的那些事儿
老司机解盘
2014-06-13 2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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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集团股权最新发现: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尤其对于商人来说,利是本性。牧羊集团五个主要股东,为了各自利益,共同经营一家公司,而有各种矛盾,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市场观念、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当今时代,经营公司是私人领域的事情,这种观点无论对于政府高官、学界闻人还是普通百姓来说都是常识了。
牧羊集团的股权纠纷,经众多媒体报道,可以查阅到的报道已经不计其数了,虽说媒体报道很多,但是披露的事实也不尽相同,这更让读者云里雾里,内幕到底在哪里?
《尽职东调查报告》显示,作为牧羊集团股东,许荣华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投资并经营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因涉嫌假冒“牧羊”注册商标,于2008年9月1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进入看守所第二天,许荣华致信牧羊集团董事长李敏悦和总裁范天铭,主动要求“能提请市、区检察院、法院、区委区政府及程书记出面进行协调”,并表示“商标问题造成我今天的结果,我绝不会怨恨谁,是我自己的责任”。

2008年10月16日,许荣华在看守所签订协议,以总计约方2400多万元的对价,转让其持有的15.51%牧羊股权,牧羊集团工会主席陈家荣代表工会受让了该部分股权。

后来,许荣华向媒体寻求声援时,指出“其股权值1个亿”,并将自己形容为“一个被公权力掠夺亿元财富的知名企业家”。

但《尽职调查报告》显示,许荣华的牧羊股权,原始出资额仅约52万元,因其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根据许荣华参与签署的牧羊集团股东会相关决议,应按原始出资额向牧羊集团工会转让其全部股权。这意味着,许荣华最终并未承担违约代财价,反而通过股权转让获得了50多倍的溢价。

《尽职调查报告》还显示,许荣华2004年投资设立扬州隆的饮料机械有限公司,其资金系从牧羊集团的1200万元借款。“隆的”后来更名为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更名前后一直与牧羊集团存在竞争关系。

至2008年9月假冒“牧羊”注册商标案发时,许从牧羊集团的借款仍有360万元本金尚未归还。

据悉,该案目前正处于仲裁阶段。牧羊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仲裁结果尽快公布,以澄清部分富公众因许荣华数年来的不实言论而对牧羊集团产生的误解”。

值得注意的是,许荣华转让股权之时,正值全球金融危机迅速蔓延,扬州地区绝大多数企业严重亏损,部分企业濒临倒闭,牧羊集团当年订单也连续数月大幅减少,甚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数月无订单局面。

进入2009年以后,全球金融危机恶化程度减缓,牧羊集团经过各种努力也挺过了难关。

当年9月23日,许荣华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撤销与牧羊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
在公安局2008年股10月2日的讯问笔录中记载,许荣华回答讯问时说,“我知道,事情的关键是那份牧羊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今年5月工商局到我公司查找侵权的事情时,要我出示牧羊商标授权使用手续,我就打电话给戚海兵(牧羊公司前董事会秘书),要他给我弄一份牧羊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戚海兵就答应了。”
许荣华还在回答讯问时说,“当时这份传真件上,我和徐有辉的签名拼接的痕迹比较重,后来我就把这最后一页多复印几遍,把拼接的痕迹复印淡了。不怎么看得出来了,就把这份合同交给工商吧局的人了……合同我知道肯定是戚海兵到其他地方复印我和徐有辉的签名,再贴到这份空白文本复印后传真给我的。”
许荣华当时承认,“当初我并没有与牧羊集团签订牧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两天后,戚海兵在回答讯问时说,“当时许荣华批评我,叫我弄一份许可合同给他,叫我找徐有辉签一下,徐有辉平时都不来公司,当时没办法找到他......我从电脑里打出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从以前文件中剪下徐有辉和许荣华的签字,粘贴到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位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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