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是这种旺盛的投资需求也催生了一个个地下炒金的团伙:大量的地下炒金的操作者通过不法手段敛财,欺骗投资者,获取巨额非法利润。他们借以“伦敦金”和“香港金”的以小搏大的高杠杆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入金。而在投资者亏损后,这些地下炒金的黑平台又使投资者无法及时退出交易。这样使得投资者的资金一步步亏损,这种地下炒金的黑平台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同时,地下炒金的公司不需要缴纳税费,这也给国家造成了税收流失。另外由于外盘交易必须使用美元交易,因此这也造成了国家外汇的大量流失。
造成这种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我国涉及黄金交易的法律体现还不完整。虽然2010年发布的《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严禁参与地下炒金”,但是对于地下炒金没有具体详细的解释,给很多人钻法律空子的机会,也给打击地下炒金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另一方面,我国的期货市场发展尚有很大空间,虽然提供了黄金期货的交易平台,但是交易时间的限制给投资带来很大不便。以6月1日晚的例子来说,伦敦金价从每盎司1546.55美元急速飙涨,2个小时后涨到1611.62美元,最高涨到1629.25美元,最大涨幅5.34%,当日收盘涨63.2美元,涨幅为4.05%。而对于我国投资者来说,由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分别在15点和15点30分就收盘,而此时欧美盘却正值关键时刻,国内虽然收盘了,可是投资者却无法停止关注,无论是做多单(一旦暴跌就面临亏损)还是空单(如果暴涨就面临失去利润),而清仓成本又相对较高。这就使得投资者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
面对以上情况,首先应从法律方面加以完善。虽然有《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一直在讨论中的黄金市场管理条例,但是要有具体的法律细则明确地下炒金的概念,地下炒金对投资者以及国家的危害,以及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规范贵金属投资。同时,在交易时间上应该更加灵活。延长交易时间,使国内的交易时间连续起来,弥补国际黄金报价波动最频繁的时间段。另外,在现有基础上发展更多的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引导参与地下炒金的企业与个人向合法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我国贵金属产业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