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6年,诺曼底民族征服了英伦三岛,他们除了治上拥有权以外,还对英国的货币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例如创造了英镑、先令、便士等货币单位制度,还建立了以金属为货币本位的制度。那时,一英镑就可以兑换一英镑的纯银。这银本位制度在1377年,才被复本位制度所取代。在复本位制度底下,货币的后盾除了白银以外,也同时采用黄金作为通货的本位。在复本位制度沿用了好几年之后,英国皇室又决定用金本位制度。1717年,英格兰银行正式定名盎司士的黄金价格是3英镑17先令10.5便士。实行了金本位制度以后,英国的物价指数均明显的维持着低幅度的波动,金本位制度稳定物价和经济的功能也得到了证明。
自从英国采用金本位之以来,美国和欧洲的国家也都争相仿效。美国在1792年,已采用复本为制度,规定19.3美元即可换取一盎司的黄金,但是这并没有引发任何的黄金热潮。直到1848年的某一天,一名叫约翰马歇而的年轻木匠,在今日的加洲境内建造锯木厂的时候,不经意的发现了金箔片,由而引发了西部淘金热。这也使曾经荒凉的西部,迅速的发展起来。
为什么要采用金本位制
早在几千年前,人们之间的商品交易通常是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来完成的。具体一点来讲,就是假如我一袋小麦,你做了一把斧头,您和我都同意以我的小麦来交换你的斧头,这样交易就成功了。但是假如我需要你的斧头,而你需要的是一只鸡,即使我希望交换可以成功,可你却不愿意和我交换,这样交易就无法进行了。
人类逐渐的发现,假如利用一种媒介来取代实物的交易,就会解决交换的弊端。人们最开始选择了贝壳。随着交换的不断进行,人们迫切的需要一种足值的,并且不被腐蚀、不会生锈和变质的物质来充当这几角色,黄金自然成为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