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西藏自治区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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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西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培育新兴产业。加大对高原生物产业和食(饮)品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支持力度,改造提升民族手工业,共同推动藏药业发展,发展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指导西藏有序发展优势矿产业,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业。指导帮助西藏编制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共同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
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和有序转移。加大对西藏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支持、帮助西藏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到西藏投资创业。加大对西藏工业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的指导。支持西藏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建立全国工信系统援藏工作机制,组织动员有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对口援藏和产业转移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会信息化水平。加快进出藏干线光缆和宽带网建设,继续推进通信“村村通”工程和“信息下乡”活动。加强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专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指导西藏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机制,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大力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信息化建设。支持拉萨市创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指导西藏电子务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支持会领域信息化建设。培育特色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是加强规划引导和策扶持,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指导帮助西藏编制“十二五”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推动西藏重点项目建设。针对西藏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实行差别化产业策。国家专项资金优先向西藏倾斜。指导西藏制订和发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指南。扶持西藏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五是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支撑能力。帮助西藏工信系统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加强煤、电、油、气、运的监测调控能力建设。加强干部援藏,有计划地互派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锻炼。发挥部属院校及专业优势,建立智力和人才支持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