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福德金业:白银T+D投资者什么情况下要支付超期费?
股友TF65082607
2013-11-19 15:03:2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白银T+D投资者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期限,上海黄金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的超期持仓期限及不同期限的超期费率。

  交易所对连续持有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持仓收取超期费,超期期限分为以下4档:

  第一档:30个交易日(含)以上;

  第二档:60个交易日(含)以上;

  第三档:90个交易日(含)以上;

  第四档:120个交易日(含)以上。

  超期期限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某持仓连续持有时间为62个交易日,则适用于第二档;某持仓连续持有时间为95个交易日,则适用于第三档;以此类推。

  超期费的计算公式为:

  超期费=超期持仓量(手)215;交易单位215;当日结算价215;超期费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