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7号),批复内容具体如下: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3,177,395股新股。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