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周五证监会“不得从事让渡管理责任”的表态,不少资管人士表示去年以来监管层对“收紧通道业务”屡有强调。
“其实不是新鲜事,证监会对通道业务的表态是过往监管思路的延续,核心是提醒机构注意风险外溢,否则将严厉问责。”前述华南一家基金子公司人士解释。在他看来,目前暂不会出现“关停”通道业务的情况。
5月22日,上海一家券商资管子公司人士亦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关于通道业务的正式通知,如果真要一刀切,一般会有指引或者办法来告知下一步行动。”该人士认为,此次监管层表态重在“释放信号”。
事实上,“去通道,谋转型”的大旗,早在多年前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已经扛起。
早在2014年起,多项政策已开始“剑指”通道业务。比如券商集合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被《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细则限定为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的标准化证券和集合类金融产品;同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将非标业务风险降到最低,通道业务的监管套利空间被收紧。2016年6月证券公司风险指标管理办法对一系列指标进行了规定,对通道业务进一步限制和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