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之所以产生类似的过度解读,原因在于官方、业界和媒体对于通道业务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当下广义的通道业务,是依照交易结构来框定的概念——即资金、资产均来自于银行等委托机构,资管机构所设立的资管计划仅扮演资金流转工具或投资载体职能,而并不产生实际投资决策行为,故而被称之为通道业务。(本文所称的通道业务,即从属这一概念)
然而,证监会通报所提及“所谓的‘通道业务’”,并不完全等同于市场中广义理解的通道业务,其可大致理解为监管层要求资管机构“不能视自身为‘通道’”的一种表达;且须注意,在前述通报中,通道业务也被附着了前缀“所谓的”以及双引号,亦是对该结论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