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商务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五个方面工作任务,包括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通知》还提出,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引导农村商贸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优化工业品下乡网络。发展县乡村共同配送,推动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推动农商旅文消费集聚。强化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和农民就地创业创新。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