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稳中略降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0-11-20 05:52:28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程竹 王方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显示,截至11月17日,共有176家财险、寿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披露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据记者统计,有108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二季度有所下滑,占比超过六成。

  分析人士表示,三季度险企偿付能力整体下降与赔付支出增多、财险非车业务拓展消耗资本金等因素有关,但下降幅度不大,整体影响有限。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滑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在已披露偿付能力的80家寿险公司中,有42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38家环比下滑。其中,华汇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增幅最大。同时,华汇人寿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最高的寿险公司;其次为友邦人寿和北京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409.08%和358%。

  相比之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明显。82家财险公司中,有19家偿付能力环比上升,63家环比下滑。即使是头部险企,偿付能力也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例如,人保财险由二季度末的305.91%下降至299.31%,环比下滑6.6个百分点;平安产险由二季度末的241.32%下降至228.66%,环比下滑12.66个百分点。

  “财险方面,一是因为6月以来多地自然灾害频发,赔付支出增多;二是由于非车业务持续开拓,消耗了部分资本金。寿险方面,今年三季度新单销售改善不大,赔付方面有所增加,导致偿付能力有所下降。”某保险行业分析师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指标,与险企的业务拓展、业务结构、赔付情况、资产端收益等因素相关。

  上述人士指出,三季度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整体下降幅度不大,对保险公司业务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目前大部分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处于150%-300%的健康合理区间。偿付能力充足率过高也不好,要么资本使用效率低,要么业务拓展有限。”

  多家险企权益投资上限提高

  与以往不同的是,各险企最新的权益投资上限与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指标挂钩。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置了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5%。

  记者以该口径计算发现,有46家财险公司权益投资上限可以超过30%;有27家权益投资上限可达45%,如广东能源自保、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诚泰财产保险等。广东能源自保为电力行业第一家和广东省第一家自保公司,前三季度保险业务收入为3256.04万元,净利润为82.95万元,最新风险等级为A。

  寿险公司中,有16家权益投资上限可超过30%;有3家可达45%,分别为华汇人寿、友邦保险、北京人寿。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友邦保险的保费收入为98.37亿元,净利润为21.11亿元,最新风险综合评级为A。

  中法人寿则因偿付能力过低,成为唯一一家不得新增任何权益投资的保险公司。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所有险企中排名垫底,由二季度末的-22687.57%进一步降至-24408.67%,最新一期风险评级结果为D级。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为7.06万元,净利润-3981.44万元。

  不过,近日中法人寿发布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拟引入宁德时代、青山控股、贵州贵星三位新股东增资28亿元,注册资本由当前的2亿元增加至30亿元,资本金告急的现状或迎转机。业内人士指出,一旦重组,中法人寿的主要股东将是国内颇具实力的优秀企业,且以创新和精细化管理著称,公司将得到强大股东的支持,有利于开拓相关业务。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分析工作,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决定对相关人身险公司展开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负债端、资产端风险情况,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保费收入、利润、现金流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