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发布两份通知 风险管理公司迎重大利好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0-10-01 08: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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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货日报

  市场人士表示,当前风险管理公司的仓储物流业务仍处于摸索阶段,也并没有很明确的盈利模式。此次中期协发布允许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业务,支持风险管理公司成为交易所贸易商厂库的相关规定,意味着将这一业务纳入监管,有利于其规范化发展,可以预见该业务的发展前景可期。


  “中期协此举丰富了风险管理子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仓储物流业务的开展也将完善风险管理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对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的风控管理、流通成本控制、交易的效率提升都有积极的意义。”华金期货总经理刘小红对记者表示,“此外,规定还对期货母公司的净资本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会持续推动行业的增资潮,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据《关于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谓仓储物流业务,是指风险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有或租赁库房或场地向客户提供货物的入库、出库、存储、运输、流通加工、信息处理等服务的业务行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对风险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开展的仓储物流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通知明确指出,风险管理公司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业务能力,充分评估业务风险,合规、审慎决定开展仓储物流业务。


  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了风险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业务应满足的6个基本条件:


  一是风险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应载明“仓储”或“储运”业务,通过子公司开展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应载明“仓储”或“储运”业务;


  二是期货母公司应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近3年未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是风险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清晰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公司近2年内未发生指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纪律惩戒记录;


  四是期货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五是风险管理公司应具备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的资本实力,实缴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近连续3年盈利;


  六是通过子公司开展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子公司的实缴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详细的仓储地要求、对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以及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要求。


  通知最后指出,为确保业务平稳有序衔接,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的风险管理公司或子公司,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满足第四条的各项要求并完成备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风险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应审慎控制业务规模,不得新增客户开展仓储物流相关业务。


  上海际丰投资总经理王敏楠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政策显示了风险管理公司作为期货行业服务实体企业的重要抓手,其基差贸易、物流仓储服务与场外衍生品服务等可以全方位地服务产业客户各式各样的需求,此次中期协发布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的相关要求意义有三:第一,将提高风险管理公司对于现货业务的参与程度,提供产业客户更深入更完整的现货服务,借由交易所厂库为枢纽服务大宗商品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客户;第二,多元化风险管理公司的业务收入,能够提高其对现货贸易过程中的掌控力度,降低货物流转的风险;第三,将提高风险管理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资金实力较强的公司可以直接并购现货仓库,带给产业客户更好的现货流转体验。


  徽丰实业(上海)总经理李康也对记者表示,仓储物流是大宗商品贸易的核心,是各项业务的连接点,风险管理公司开展这块业务,能够更扎实地深入产业链,服务实体经济。


  “未来,风险管理公司能够从原来单纯对价格的风险管理,延伸到货物实体的保管、运输,在安全性、服务性、流转性上为客户进行全方位风险管理,提供大宗商品贸易全环节一条龙的服务。”他说。


  中期协还发布了《关于风险管理公司申请贸易商厂库相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风险管理公司向交易所申请贸易商厂库前,应通过 “基差贸易”试点业务备案。在本通知发布前已获批贸易商厂库的风险管理公司,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相关材料。


  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夏长远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具备交割厂库资质的风险管理公司能够提升自主组织期货仓单的能力,且能够提高注册仓单的效率,在较多交割厂库的前提下大概率会使临近交割日期货合约与现货价差更趋于合理。


  “未来,风险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开展该业务不断积累仓储及物流的运营经验,培养专业团队,为产业客户提供期货交割仓库、厂库及物流环节专业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夏长远说。


  李康还表示,过往有仓库很容易出现风险事件的案例,若风险管理公司能够参与仓储物流业务,成为交易所贸易商厂库,信用保障将远胜于社会上现有的仓储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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