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9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泰资管-天信至合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信至合2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天信至合2期”的转让业务。
二、 “天信至合2期”设立日期为2020年9月4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至合2A1”,证券代码为“137083”,到期日为2021年7月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不付息;摊还期按月付息,过手摊还本金;证券简称“至合2A2”,证券代码为“137084”,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不付息;摊还期按月付息,过手摊还本金。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至合2B”,证券代码为“137085”,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不付息;摊还期按月付息,过手摊还本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至合2次”,证券代码为“137086”,到期日为2022年3月1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待优先级本息清偿完毕后,如有剩余资金,支付给次级证券持有人。
三、 “至合2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至合2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至合2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至合2次”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天信至合2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天信至合2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