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两融业务渐行渐近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相关技术文档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0-09-09 06: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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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红

  8月初,新三板精选层试点融资融券业务获得监管层认可。时隔一个月后,精选层两融业务迈出实质性步伐。

  9月8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各市场参与者下发融资融券相关技术文档,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45)》,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融资融券业务(V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周边技术系统开发者指南(V1.4)》。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数据接口规范完成市场接口变动的改造工作,保证交易业务正常开展,并在全国股转公司组织的市场测试中进行验证。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须完成融资融券全部相关功能的开发,并在全国股转公司组织的市场测试中进行验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融资融券业务(V1.0)》(下称“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主要对资格认定、通过信息公告发布融资融券信息、申报、回报、业务数据报送等五方面进行了修改。

  资格认定方面,“技术系统变更指南”要求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同时,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需要向开通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证券公司申请新开立专门的信用证券账户,并同时开通“全国股转标识”。

  此外,融资融券业务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进行。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或融券时交存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融券卖出的价款作为对证券公司的担保物,若担保物不足,且投资者未能按照要求及时追加的,证券公司有权按照程序采取强制平仓等措施,其买卖申报应当标注“强制平仓”。

  在通过信息公告发布融资融券信息方面,“技术系统变更指南”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公开发布的融资融券信息分为两类:融资融券标的券信息和融资融券担保券信息,每个交易日开市前通过行情通道发布。全国股转公司在日间(8:30-15:00)通过信息公告文件发布当日所有融资融券标的券以及融资融券担保券的信息。

  在申报方面,投资者需要注意,要约业务和大宗交易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同时融券卖出不能市价申报。

  此外,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注意事项方面,“技术系统变更指南”规定,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禁止在相应证券开展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公司应当控制持有限售股的投资者不得融券卖出该股票。证券公司应控制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才允许投资者信用账户划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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