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对宁波宏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周帮建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宁波宏创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补偿义务,周帮建未在约定期限内对宁波宏创的补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违反了在《盈利补偿协议》中作出的承诺。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