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推动技术创新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刘海龙表示。
《条例》共28条,不分章节,重在补充上位法未作规范的内容和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的内容,包括明确政府部门职责、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企业创业创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
刘海龙说,条例在起草过程中,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强化政府的扶持力度。条例在依据上位法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了山西特色。
“中小企业活则全局活,中小企业兴则全局兴。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需要通过立法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转型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表示。
李渊说,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条例的出台如寒冬热炭、大旱甘霖,堪称及时雨、顺风车,有助于中小企业增强信心、渡过难关,从而维护就业稳定、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