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宁波中百股份发问询函 要求披露“被列为被执行人”详情
宁波中百资讯
2020-07-28 23: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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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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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7月28日就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有关事项发问询函,要求后者在7月31日前回复。


  7月28日,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目前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3亿元,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任何法律文书。上交所称,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投资者较为关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2017年9月22日,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就天津九策欠付的全部债务5.26亿元向中建四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6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宁波中百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请公司结合目前天津九策的资金情况和偿债能力,具体说明此次司法执行下公司实际将承担的具体债务和偿付金额。


  二、请公司核实并说明执行进展情况,是否涉及主要资产及资金账户被冻结的相关情形,如有,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告披露,此次被执行标的为5.3亿元,公司已于2017年度内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4.94亿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40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对此次执行的资金安排,并说明执行情况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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