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补齐相关领域监管短板,规范大额现金使用,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人民银行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达到规定金额的,存取款都必须登记。其中,河北省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据悉,大额现金管理的对象为商业银行柜面发生、起点金额之上、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存取业务。
央行表示,大额现金存取现登记是为了解存现来源和取现用途,规范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现金及多元化支付手段,节约社会资源,有效防范大额现金流通使用风险。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公众存取款自由受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