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通报了上海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自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上海法院共受理环资案件2294件,包括民事案件1429件,行政案件633件,刑事案件216件,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共审结环资案件2227件,包括民事案件1404件,行政案件604件,刑事案件206件,公益诉讼案件13件。
在已受理的案件中,环资刑事案件数量呈现增长趋势。2017年至2019年,上海法院分别受理环资刑事案件131件、160件、170件。尽管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受理环资刑事案件46件,仍与去年同期50件基本持平。上海高院分析,环资刑事案件的增长趋势,与上海不断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息息相关。
同时,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占比较高。2019年,上海法院受理生物多样性案件为143件,约占环资刑事案件的84%。2020年上半年,这一比例为71%,表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据了解,此类案件主要包括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犯罪,非法猎杀、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犯罪等。
与之相反,环境污染案件整体呈现出缓和趋势。2017年至2019年,上海法院分别受理环境污染案件807件、512件、523件。2020年上半年受理该类案件179件,同比下降了26%,可见《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之后,全市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取得了实效。
此外,记者通过上海高院了解到,上海法院还将加强长三角地区环境司法协作。
“上海全市法院立足于不同的生态功能区,在前期协作基础上,细化司法协作具体举措,在一体保护、协作支持、要案共商等方面深度协作,力争把长三角地区环资审判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尤其要锐意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一体化保护机制,力争为长三角生态一体保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样本。” 上海高院副院长陈昶表示。
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李琴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生态共建、环境共治,是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城市群建设是城市化进程后期的高级形态,推进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群内部协调发展,对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刻不容缓。而世界上发展成熟的五大城市群均是在良好的区位和自然条件基础上形成强有力的经济实力,从而在全国乃至世界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长三角一体化成不成功,主要的考核要求是既能够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又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并非单纯提高GDP,而是走出一条绿色环保和经济发展共存的道路,这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和过去的区别之一。”中科院院士王建宇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是说。
陈昶表示,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在新领域探索环境公益诉讼,保障和引导好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大力维护资源公共利益。
同时,依法妥善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尤其是持续加大对长江口、东海海域湿地等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重点领域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好碳排放重点行业领域及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节能减排案件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