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磅发声:坚决反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美参院通过《外国企业问责法案》将损害双方利益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0-05-25 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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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虽法案对中概股的“杀伤力”被夸大,但遵守该法案意味着,中资企业需要接受PCAOB对会计底稿的审查,这一要求将不可避免地与中国的《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相冲突。


  5月24日晚间,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事宜答记者问,在提及美国相关参议员对媒体表示该法案主要针对中国的情况,证监会表示,“从法案以及美国国会有关人士的言论看,该法案的一些条文内容直接针对中国,而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我们坚决反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


  01、“法案将损害双方利益”


  据报道,当地时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了《外国公司担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下称“法案”),其中规定,外国公司需按照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要求披露审计报告,若三年内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证监会认为,该法案完全无视了中美双方监管机构长期以来努力加强审计监管合作的事实。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方一直高度重视中美资本市场审计监管合作,2017年协助PCAOB对一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试点检查,2019年以来又多次向PCAOB提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的具体方案建议。我们期待得到美国监管机构的积极回应,并呼吁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按照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惯例,加快推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检查。


  “该法案对双方利益都会造成损害,不仅会阻碍外国企业赴美上市,更将削弱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及其国际地位。优质上市企业是各国资本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相信国际投资者会根据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需要,做出自己的明智选择。”证监会如是表示。


  证监会还指出,希望美有关方面秉持专业精神,与中方相向而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理监管合作问题。以实际行动切实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促进双方早日达成共识,共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02、剑指中概股


  法案中还规定,若在筹备上市期间雇佣了未在委员会(PCAOB)监管范围内的外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需对此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此外,发行人还需向SEC提交文件,说明其自身是否为外国政府所拥有或者控制。


  据悉,《外国公司担责法案》最初是于2019年3月由参议员John Kennedy和Chris Van Hollen提出,文件中表示修改主要考虑因外国管辖权等原因导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无法对部分外国公司进行监管。


  截至目前,该法案还需要经众议院通过,总统签署后才能生效。


  法案通过后,外媒报道一致表示其矛头指向中概股,部分媒体甚至表示该法案将“导致在美上市中国企业的退市”(“Senate moves to delist Chinese companies from US stock exchanges”)。


  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虽法案对中概股的“杀伤力”被夸大,但遵守该法案意味着,中资企业需要接受PCAOB对会计底稿的审查,这一要求将不可避免地与中国的《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相冲突。


  截至周五(美国当地时间5月22日)收盘,中概股迎来大面积普跌。其中,阿里巴巴收跌5.87%,网易跌7.35%,金山云跌幅7.14%,瑞幸咖啡则继续大跌30.85%,股价已跌破2美元。


  近日,在阿里财报会议上,阿里巴巴集团CFO武卫回应《外国公司问责法》,称阿里正紧密关注该法案进展。她表示,自2014年阿里上市以来,一直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以高标准的透明度要求自己。信任是阿里巴巴的核心价值之一,透明与坚持诚信是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建立信任的基石。这些年来,阿里始终努力发展长期业务,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致力于为客户员工和投资人创造价值。所有提高透明度的法律,阿里都会努力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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