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各地结合推进厂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开展收费模式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