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称,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保存管理,除农业农村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机构和相关专业实验室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