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制剂备案批件,由湖北省中医院研制的防治新冠肺炎的清肺达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柴胡达胸合剂(曾用名“强力肺炎1号”)两个医院制剂获备案通过,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适用,可以在本院区或根据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在相关定点院区使用,也可因疫情需要,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委托相关企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