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企业合规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权益
2月23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医保局副局长曹俊山、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蒋旭涛、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浦建华,介绍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浦建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大支持力度,全面做好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1、企业缓缴不影响职工权益。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无需职工提供企业缓缴的证明材料。
2、保障职工合理提取需求。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租赁提取额度。
3、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对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按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将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具体业务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或“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