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口水感染2名医护人员、隐瞒病情 海南一患者出院即被警方带走!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0-02-15 2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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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月15日下午,此前因刻意隐瞒病情,并乱吐口水,导致海南省东方市2名医护人员感染新冠肺炎,随后被警方立案侦查的患者张某智治愈出院。


  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人员将治愈出院的张某智带走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刻意隐瞒、吐口水致医护人员感染


  海南一患者出院即被警方带走


  2月15日下午,此前因刻意隐瞒病情,并乱吐口水,导致海南省东方市2名医护人员感染新冠肺炎,随后被警方立案侦查的患者张某智治愈出院。


  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人员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将治愈出院的张某智带走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张某智,男,新疆乌鲁木齐市人,现住东方市八所镇山海湾小区。出现发热、咳嗽、咳白痰、气促等病状后,多次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就诊时,刻意隐瞒其接触过武汉人员的情况,后其被确诊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张某智在其出现感染症状后,2020年1月24日、1月27日、1月28日分别在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医院就诊时,刻意隐瞒其密切接触从湖北武汉到东方市居住的姐姐、姐夫等情况,并多次在输液时往地上吐口水,与医护人员发生争吵。


  1月29日,张某智乘坐动车(车次C7492)前往海口到海南省人民医院检查,后被海南省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其导致多名医护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封闭隔离观察,且八所镇山海湾整个小区已封闭式管理,其行为严重干扰破坏东方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东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楷耘介绍,张某的行为已危害公共治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后进一步侦查处置。


  上海某新冠肺炎患者隐瞒真实行程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故意隐瞒真实行程的新冠肺炎患者李某平(男,60岁,现住上海市金山区,已治愈出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1月25日, 李某平从重点地区返沪回到位于金山区朱泾镇的家中。1月26日至31日,李某平因咳嗽等症状多次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李某平始终隐瞒从重点地区返沪的事实。期间,其还多次出入公共场所。2月4日,李某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现已导致55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2月13日,李某平治愈出院,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违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告》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广州某楼盘一栋楼被集中隔离


  疑因一业主瞒报所致,公安已立案侦查


  2月12日凌晨,广州海珠发布官方微博发出通报:2月11日晚,海珠区防疫指挥部根据市疾控建议,迅速组织对琶洲某楼盘某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保障居民群众健康安全。


  后经开发商证实为楼盘保利天悦。据了解,该盘楼价最高已达10万+。


  11日晚,楼盘业主收到物业通知:


  该楼盘18栋相继发生三起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根据省市专家多次现场调查和讨论,认为该栋大楼仍可能存在不明传染源,不排除继续通过共用电梯或通过排污管道传播而使疫情蔓延扩大。因此,为了每位住户的安全和健康,专家组建议将本大楼全体住户搬出,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3户出现确诊病例,合计6例


  根据海珠区琶洲街道办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保利天悦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通报》,截止2月11日,保利天悦小区共有3户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合计6例,3户分别位于18栋15层、25层、27层,暂未发现新增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均已安置在广州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已送至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疑因一家瞒报所致


  据南方+报道,该物业业主王女士透露,自发生确诊病例起,即对该栋进行了整栋隔离,住户及相关物业管理人员也进行了核酸采样。


  王女士称,物业曾于2月7日晚通报,因一业主瞒报导致多名工作人员隔离观察。该栋为两梯三户共29层,大概有90户人。


  根据此前海珠警方公布的信息,2月4日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一隐瞒病情且不配合核查的确诊患者(男,余某,33岁,已于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现已被隔离收治)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目前,余某及其家人均已被隔离收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余某立案侦查。


  一治愈出院患者被警方带走


  因隐瞒个人情况致上百人隔离


  2月11日,山东潍坊的一名确诊患者张某芳成功治愈出院,这本该是一个好消息。然而在医院大门口,“迎接”他的却是民警和警车。


  原因是其在感染新冠肺炎后拒不配合调查,就医时刻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使山东117人被隔离(包括68名医务工作者)、17人被确诊或成为疑似病例。


  潍坊官方发布的确诊病例传播图谱显示,截至10日晚24时,潍坊共有16名确诊患者直接或间接与张某芳有关,是一起典型的聚集性传染案例。


  此前已发生多起隐瞒病情或者接触史案例


  类似张某芳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


  自疫情蔓延以来,已陆续有多名确诊患者因刻意隐瞒自身旅行史、接触史、发病史甚至拒不配合隔离治疗、到处乱跑接触他人而被立案调查。


  四川一老人故意隐瞒事实,致100多人存在感染风险;


  福建晋江一男子隐瞒武汉旅居史,几次吃宴席致千人居家观察;


  青海一男子故意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江苏省无锡市对9名拒不服从居家隔离有关规定者实施强制隔离措施;


  隐瞒赴湖北经历不配合医学观察,浙江义乌一对夫妻被拘留;


  天津一故意隐瞒与来自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女子被行政拘留;


  浙江一违反居家隔离规定人员,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山东济南一确诊女子,其3名家人隔离期间逃离,已被找回采取强制措施;


  。。。。。。


  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


  个人隐瞒疫情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上海出手了!


  2月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决定的各类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明确了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将其失信信息依法归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将被严惩


  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在《意见》明令依法严惩的各类违法犯罪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为第一条。


  《意见》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此外,《意见》规定对于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及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等,都要依法加以严惩。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意味着,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据央视新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表示,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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