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1月20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原有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通知》明确,坚持专业化集中管理原则,集团内部同类金融衍生业务原则上由统一平台进行集中操作。集团董事会负责核准具体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子企业业务资质,集团负责审批年度业务计划。资产负债率高于国资委管控线、连续3年经营亏损且资金紧张的子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