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王子橡胶违法遭罚 服务贸易项下技术提成费多付汇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0-01-17 10:03:3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表(靖汇检罚〔2019〕1号)显示,靖江王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王子橡胶”)服务贸易项下技术提成费多付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靖江市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罚款5.14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靖江王子橡胶成立于1992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551.95万美元,清水幸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中村寿昭为董事长。该公司为王子橡胶化成株式会社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规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不得以虚构交易骗取资金收付,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外汇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